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5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期工程)路基、桥涵、路面等主体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2]105号)批复。招标人为沧州曲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公司筹措,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暂估价材料(水泥、钢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肃宁县、河间市、献县、青县。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沧州市肃宁县师素镇南王村西北曲港高速公路扈家营枢纽互通(完善枢纽北京、衡水往返沧州方向),与曲港高速公路保定段顺接,止于沧州市青县新兴镇马辛庄村东与京台高速交叉(枢纽互通),并预留东延条件,路线全长约96.46km。本工程暂估价材料(水泥、钢筋)采购包括路基、路面基层使用的水泥,桥涵工程使用的钢筋、水泥。

本项目主体施工共分8个标段,其中L2、L3、L5、L6、L7标段计划工期18个月,开工时间2022年11月;L4标段计划工期16个月,预计开工时间2023年7月;L8标段计划工期24个月,开工时间2022年11月。

2.1.3供货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项目交工验收之日止。招标人下达供货通知书后3日内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计划开始交货时间:2023年3月。

2.1.4供货地点: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沿线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本工程暂估价材料(水泥、钢筋)采购。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详见下表:

暂估价材料(水泥、钢筋)采购招标标段划分表

标段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吨)备注
JGC水泥 32.5 级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299442.501 
  42.5 级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373639.831 
  52.5 级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62709.003 
 钢筋HPB300钢筋8984.342 
  HRB400钢筋73860.973 
 冷轧带肋钢筋网 2752.255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供货及结算以实际到货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2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删除本公告第3.3 款: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7日上午09:00至2023年2月2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但须在开标时间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沧州曲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zqggs.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曲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瀛州路街道团结大街16号

电 话:0317-5589933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电  话:0311-69052002

联系人:蒋先生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2023年2月17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泥、钢筋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所需的水泥、钢筋材料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2年2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供货合同被解除。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
1评标办法本条修改为: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形式。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办法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技术部分得分较高的优先。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和供货周期、供货地点、质量要求;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应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购买。(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8)投标人未提交备选投标方案。(9)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3)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1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中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4)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资格审查标准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商务评分:10分技术评分:6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评分:30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3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n个最高评标价值和n个最低评标价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评标价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a、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n=0。b、如果5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n=1。c、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n=2。(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2.4同品牌投标人判定及通过原则增加3.2.4款评标委员会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首先判定与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存在某一种或多种品牌相同情况的,则第一名进入第二信封评审,排名较低的其他相同品牌的投标人不再进入第二信封评审;其他非相同品牌投标人依次递补。然后判定与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存在某一种或多种品牌相同的情况,按第二名进入第二信封评审,排名较低的其他相同品牌的投标人不再进入第二信封评审;其他非相同品牌投标人依次递补。依此类推。
3.6.1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本条修改为: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理结果同时报相应政府网站管理部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4(1)商务评分标准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10分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得6.0分;优于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得6.0~10.0分。
2.2.4(2)技术评分标准对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响应程度10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得6.0分;优于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得6.0~10.0分。
  对投标材料整体评价25分产品整体性能良好,生产、检测技术先进,社会信誉度高,得20.0~25分
   产品整体性能较好,生产、检测技术较好,社会信誉度较高,得15.0~20分
   产品整体性能一般,生产、检测技术一般,社会信誉度一般,得15.0分
  供货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15分)供货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优秀,得12.0~15分
   供货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良好,得9.0~12分
   供货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一般,得9.0分
  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的评价10分售后服务保障措施优秀,得8.0~10分
   售后服务保障措施良好,得6.0~8.0分
   售后服务保障措施一般,得6.0分
2.2.4(3)评标价评标价3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F-(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F+(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其中,F=3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注:1、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汇总得分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技术部分缺项或明显不合理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