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施工期环境监测项目询比釆报公告
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施工期环境监测项目,项目业主为沧州雄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采购人为沧州雄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施工期环境监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HXZB-XGS-HJC-2025-001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工程路线全长84.239公里。全线设黄骅北、秦滨2处枢纽互通立交,设枣林庄、兴济、黄骅新城、南大港、中捷5处服务型互通立交。全线设特大桥1017米/1座、大桥3569.16米/10座、中桥637.3米/9座、小桥162米/6座、涵洞111道;设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3052.66米/17座、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交2座、桩板式结构2128.5米、天桥5座、通道63道;设匝道收费站5处、端口收费站1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27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标准均按现行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有关规范执行。
建设地点:沧州市青县、沧县、渤海新区黄骅市。
采购范围: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施工期环境监测项目;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的技术规范及设计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沿线区域与工程影响区域进行环境监测。监测项目包括水、气、声等,主要监测项目是敏感点环境噪声监测、施工厂界噪声监测、施工场地扬尘(PM10)监测,骨料加热罐、导热油炉、沥青加热和混合搅拌等废气监测,以及颗粒物的监测等,并完成环境监测报告;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采购人需求”。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合同服务内容止。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最高限价:947980元;
(五)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采购人需求。
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项目应包含水、噪声、环境空气内容)。
(二)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环境监测工作。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审时查询结果为准。
(五)其他要求: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15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8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ztb.com/)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二)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2月23日14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二)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沧州曲港高速公路实业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本项目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管理部
电 话:0317-2060686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沧州雄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沧东经济开发区科创中心532室
联系人:刘竹辉
联系电话:1753171928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侯玉阳、白春慧、常泳波
联系方式:0317-208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