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雄港公司组织召开《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宣贯会,雄港公司副总经理杨占雷带领技术部全体人员,与设计代表、总监办、驻地办及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总工、工程部、技术部、合同部相关人员)共10余人参会,旨在规范雄港公司变更管理流程,确保变更手续及时履行、项目程序完善及顺利实施。

会上,项目公司技术管理部高海祥部长首先对《变更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全面宣贯,重点围绕变更条件、变更分类、变更审批权限、变更程序及变更资料编制等核心内容,作出详细解释并明确具体要求。随后,各标段结合航拍视频,逐一汇报已发生的变更情况。

针对项目变更工作,雄港公司杨占雷副总经理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各标段必须严格遵照《变更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执行变更;二是所有变更事项需坚持“先批后建”原则,严禁后补程序;三是各参建单位要紧密配合,按照时限要求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四是各项目经理部需为变更项目充分准备相关资料,对各类变更事项及时跟进盯办。

此次宣贯会有效传递了《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核心要求,推动变更管理从“纸面规定”落地为“实际行动”,为雄港公司后续项目变更工作合法合规、高效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