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工程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5]3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文件已由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5】37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主体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5】52号准。项目业主为沧州雄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项目公司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雄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主体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沧州市青县、沧县、黄骅市。

2.1.2建设规模:

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工程路线全长84.239公里。全线设黄骅北、秦滨2处枢纽互通立交,设枣林庄、兴济、黄骅新城、南大港、中捷5处服务型互通立交。全线设特大桥1017米/1座、大桥3569.16米/10座、中桥637.3米/9座、小桥162米/6座、涵洞111道;设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3052.66米/17座、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交2座、桩板式结构2128.5米、天桥5座、通道63道;设匝道收费站5处、端口收费站1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27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标准均按现行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有关规范执行。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监理标段,本工程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包含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和4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27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标准均按现行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有关规范执行。

总监办负责本项目全线的全面监理工作,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含特大桥梁)、路线交叉、排水及防护、交通沿线设施(不含机电工程)、绿化及环保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全部的监理工作。驻地办负责桩号范围内的监理工作,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含特大桥梁)、路线交叉、排水及防护、交通沿线设施(不含房建、机电工程)、绿化及环保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全部的监理工作。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划分一览表

监理标段

总监办和驻地办编号

对应施工标段

桩号

主要工程内容

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备注

JL

ZJ

 

 

 

负责全线的全面监理工作,包括全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排水及防护、交通沿线设施(不含机电工程)、绿化及安全环保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ZD1

1、2,交安、绿化西段

K96+460-K123+847路基、K96+460-K125+471路面

路基、路面、特大桥1座,大桥1座、中桥4座,分离式立交3处,互通式立交2处

负责本合同段范围内的监理工作,包括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排水及防护、交通安全设施(不含房建和机电工程)、绿化及安全环保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ZD2

3、4

K123+847-K145+101路基、K125+471-K145+793路面

路基、路面、大桥2座、中桥1座、分离式立交4处,互通式立交1处、服务区1

负责本合同段范围内的监理工作,包括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排水及防护及安全环保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ZD3

5

K145+101-K161+380路基、K145+793-K162+640路面

路基、路面、大桥2座、中桥2座、分离式立交(含下穿津潍高铁分离式立交)6处,互通式立交1处、服务区1

负责本合同段范围内的监理工作,包括路基、桥涵(含特大桥梁)、路线交叉、排水及防护及安全环保等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ZD4

6、7,交安、绿化东段

K161+380-K180+699路基、

K162+640-K180+699路面

路基、路面、中桥2座,大桥3座,分离式立交3处,互通式立交3处

负责本合同段范围内的监理工作,包括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排水及防护、交通安全设施(不含房建和机电工程)、绿化及安全环保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注:工程量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2.2.2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为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竣工验收完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9月,施工期2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共计5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满足附录1 资质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2业绩要求:满足附录2 业绩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3信誉要求:满足附录3 信誉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4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满足附录4 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5其他要求:

1)本公告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投标人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总监办、各驻地办的具体单位,各具体单位应满足第3.1款的各项资格要求。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5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承担总监办任务。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19时00分至2025年87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26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但须在开标时间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ebei.gov.cn)、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czjfjt.cn)、曲港高速公路实业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zqggs.com、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形式。

7.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远程异地”评标。

7.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沧州雄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刘竹辉,电话:17531719286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蒋世伟,电话:0311-6905206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7—8695563

电子邮箱:czjtjztbjd@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工程施工监理

投标人

50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雄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址: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沧东经济开发区科创中心532室

 话:17531719286 

联系人:刘竹辉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话:0311-69052002

联系人:蒋世伟 

 

14.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 2:评标办法

 

2025年81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1、2项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1、5年(2020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里程长度不少于20公里(且监理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特大桥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25年(2020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主体工程(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35年(2020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主体工程(须包含特大桥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1项要求ZD2ZD3、ZD4驻地办应满足2项要求ZD1驻地办应满足2、3项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4年7月1日至今)不曾在高速公路工程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工程监理合同被解除。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本项规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最低要求)

总监办或驻

地办编号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ZJ

总监理工程师

1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在投标单位进行岗位登记。

5年(2020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在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特大桥工程)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ZD1

驻地监理工程师

1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在投标单位进行岗位登记。

5年(2020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在1项高速公路主体工程(须包含特大桥工程)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ZD2

驻地监理工程师

1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在投标单位进行岗位登记。

5年(2020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在1项高速公路主体工程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ZD3

驻地监理工程师

1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在投标单位进行岗位登记。

5年(2020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在1项高速公路主体工程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ZD4

驻地监理工程师

1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在投标单位进行岗位登记。

5年(2020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在1项高速公路主体工程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注: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每个驻地办的驻地监理工程师不得相同。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总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质量要求、安全目标、监理服务期限相关信息;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3.4.1项的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技术建议书(暗标)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等;

b.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报价中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报价不低于监理服务总费用的10%

7)监理服务费用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除外)、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

主要人员:30

   绩:25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第二个信封,并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的复核结果一致;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所附相关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扫描件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的复核结果一致;

3)所附总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信息(执业资格、履历信息等)和业绩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的复核结果一致;

4)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复核结果一致。

前述(1)、(2)、(3)、(4)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其不满足资格条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其不满足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暗标)

35

监理大纲和措施

20

对本招标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4)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3.24.0分;

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2.43.2

理解基本准确,得2.4

监理方案及措施

8分)

方案详尽,措施具体全面合理,可行性强,得6.4-8.0

方案较详尽,措施合理,可行性较好,得4.8-6.4分

方案一般,措施基本全面,可行性一般,得4.8分

监理工作程序(8分)

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6.4-8.0

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4.8-6.4分

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4.8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0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8.0-10

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6.08.0

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6.0

对本工程的建议

5

建议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合理,可实施性强,4.05.0

建议措施全面、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3.0-4.0

建议措施基本全面、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3.0

2.2.4(2)

主要人员

30

总监理工程师

15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的,得9分;

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总监理工程师每增加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特大桥工程)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驻地监理工程师

15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的,得9分;

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驻地监理工程师每增加1项高速公路主体工程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4)

其他因素

25

企业业绩

15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5

10

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5年(2020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里程长度不少于20公里(或监理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特大桥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加2.5分,本项最多加10分。

注:1、技术建议书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2、各评分因素细分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保留1位小数,汇总得分以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3位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