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上跨京沪铁路、下穿京沪高铁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工程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5]3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文件已由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以 《关于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5】)3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沧州雄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项目公司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雄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上跨京沪铁路、下穿京沪高铁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沧州市青县、沧县。
2.1.2建设规模:
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标准路基宽27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下穿京沪高铁分离式立交工程,交叉处位于京沪高速铁路青沧特大桥高架桥区段,铁路桥梁孔跨均为32m简支箱梁。下穿京沪高铁采用桩板结构,桩板桥梁分幅下穿铁路既有桥,左幅设计范围为:ZK105+097.5~ZK105+215.5,右幅设计范围为:YK105+087.7~YK105+205.7,左幅路位于345号-346号桥墩之间,右幅路位于346号-347号桥墩之间。桩板上部结构设置为三联,采用钢筋混凝土连续板,跨径具体布置左、右幅均为(2×16+3×16+2×16)m,每幅桥宽13.25m。 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上跨京沪铁路分离式立交工程,交叉处位于李窑站至姚官屯站之间的区间上,交叉处公路里程为K109+745.9,交叉处铁路里程K237+469.4,交叉角度为86.9°,京沪铁路为双线电气化铁路,大致为南北走向,交叉处位于直线路基段。上跨京沪铁路设计范围为:K109+551.7~K109+941。从小里程到大里程方向依次采用(26.4+26.5+26.4)m现浇箱梁+3x28m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68+68)m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3x30m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跨越京沪铁路采用(68+68)m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梁整幅布置,桥梁全长389.3m,桥梁宽度30.13m。
2.1.3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监理服务期为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竣工验收完成。计划开始施工日期为2025年10月,施工期1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共计39个月。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监理标段,本工程设置二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内容为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上跨京沪铁路、下穿京沪高铁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接受本工程总监办和代管单位的管理。监理工作主要内容为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上跨京沪铁路、下穿京沪高铁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全部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满足附录1 资质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2业绩要求:满足附录2 业绩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3信誉要求:满足附录3 信誉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4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满足附录4 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5其他要求:
(1)本公告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铁路工程监理资质除外)。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0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但须在开标时间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ebei.gov.cn)、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czjfjt.cn)、曲港高速公路实业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zqggs.com)、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形式。
7.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远程异地”评标。
7.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沧州雄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317–7576810;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蒋世伟,电话:0311-6905206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7—8695563
电子邮箱:czjtjztbjd@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上跨京沪铁路、下穿京沪高铁工程施工监理 |
投标人 |
90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雄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沧东经济开发区科创中心532室
电 话:0317–7576810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电 话:0311-69052002
联系人:蒋先生
14.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 2:评标办法
2025年7月10日
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20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上跨铁路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工作。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4年7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监理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驻地监理工程师 |
1 |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在投标单位进行岗位登记。 近5年(2020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上跨铁路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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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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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技术建议书 (暗标) |
35分 |
监理大纲和措施 |
20分 |
对本招标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4分) |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3.2–4.0分; |
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2.4–3.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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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基本准确,得2.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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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方案及措施 (8分) |
方案详尽,措施具体全面合理,可行性强,得6.4-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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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较详尽,措施合理,可行性较好,得4.8-6.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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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般,措施基本全面,可行性一般,得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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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程序(8分) |
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6.4-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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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4.8-6.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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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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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分 |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8.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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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6.0–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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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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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工程的建议 |
5分 |
建议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合理,可实施性强,4.0–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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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措施全面、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3.0-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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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措施基本全面、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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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主要人员 |
30分 |
驻地监理工程师 |
30分 |
满足资格审查附录4要求,得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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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人员业绩加12分,最高加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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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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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其他因素 |
25分 |
企业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要求,得15分 |
|
10分 |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监理业绩加10分,本项最多加10分 |
注:1、技术建议书各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2、各评分因素细分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保留1位小数,汇总得分以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