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环境影响评价”开展二次公示。
2023年4月,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4年8月10日,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取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审核意见的函》(冀发改函〔2024〕227号)。2024年9月26日,沧州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在与首轮招标项目基本条件一致的基础上,按照经营性公路模式组织本项目投资人招标。2024年11月13日,由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本项目投资人。2024年12月2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由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沧州雄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注册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至此,本项目建设单位由“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变更为“沧州雄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路线及主要建设内容不变。由于项目建设单位变更,本次同步补充公示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
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青县、沧县、黄骅市。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7m,分离式路基宽度13.25m。本项目建设里程长84.239km,其中特大桥1017/1座,大桥3448.1m/10座,中桥634.2m/9座,分离式立交2265.42m/20座,天桥6座,涵洞69道,通道67道,互通立交7处(其中枢纽立交2处),互通收费站5处、端口收费站1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监控通讯中心1处。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沧州雄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317-7576806
邮 箱:470233826@qq.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7778215175
邮 箱:805229827@qq.com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方式和途径: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3KOCF5npEVMT7i5WuMjnmw 提取码: q842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同上。
七、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9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沧州雄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