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用地相关手续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项目已取得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项目申请报告的审查意见》 冀交函规【2025】36号。该项目的用地相关手续技术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沧州雄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途经沧州市青县、沧县、黄骅市。
2.1.2项目建设内容: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是全省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路段,是东出西联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的组成部分,也是黄骅港综合性大港连接腹地的集疏运通道。项目的实施对完善河北省及沧州市公路网结构,缓解黄石高速交通压力,增强黄骅港对雄安新区及腹地的辐射能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进程,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路线起于曲港高速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终点新兴镇互通处,顺接路线向东在陈庄子村北侧上跨老陈圩河继续向东,在新兴镇北侧上跨黑龙港河与京沪高速,随后向东下穿京沪高铁,上跨南运河、G104 及京沪铁路,在南堤村北侧向东上跨沧浪渠、捷地减河、老石碑河后,上跨 G205、黄万铁路与长深高速,在南大港湿地南侧,上跨廖家洼排水渠和南排河后继续向东,上跨秦滨高速后,改造秦滨高速中捷互通为枢纽互通,并设端口收费站,路线终于 G228。路线全长约84.239公里。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7米,分离式路基宽度 13.25米。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 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7m,分离式路基宽度 13.25m。本项目建设里程长 84.239km,其中特大桥1017/1 座,大桥 3448.1m/10 座,中桥 634.2m/9 座,分离式立交 2265.42m/20 座,天桥 6 座,涵洞 69 道,通道 67 道,互通立交 7 处(其中枢纽立交 2 处),互通收费站5 处、端口收费站 1 处,服务区 2 处,养护工区 2 处,监控通讯中心 1 处。
2.2招标范围: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项目的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被征收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审核认定表、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等工作,并提供相关过程咨询服务。
2.3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
(1)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被征收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审核认定表: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分别取得各项成果文件。
(2)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签订合同后,根据临时占地需要编制复垦方案,并取得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的审查意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信息。)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内(2022年2月1日至开标日)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3月 03 日09:00 至2025年 03月0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具体流程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311-616。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开标地点:沧州交发集团评标中心(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北大道西花园收费站南50米沧廊(京沪)分公司二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沧州雄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czqggs.com/)、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hxz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沧州雄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沧东经济开发区科创中心532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17-55893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
联系人:侯玉阳、白春慧、常泳波
电话:0317-2080151
电子邮箱:hxzb0317@163.com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20年2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或被征收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审核认定表或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工作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4年2月1日至开标日)不曾在公路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项目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近5年内(2020年2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或被征收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审核认定表或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优先;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所附业绩中最高合同金额较大的优先。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信息、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要求;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为纸质银行保函还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为纸质保证保险、纸质担保保函还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纸质保证保险、纸质担保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50分 主要人员:15分 其他因素:2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第二个信封,并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本款修改为: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上公示信息(均不含分公司)。(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可不进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信息查询。)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保证上述全部截图的真实性,如发现核查结果不一致,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示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担保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担保保函或或电子保证保险在线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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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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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技术建议书 |
50分 |
对本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5分 |
项目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12.0-15.0分; |
项目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10.5-12.0分; |
|||||
项目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9.0-10.5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15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12.0-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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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10.5-12.0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9.0-1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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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10分 |
内容齐全,方法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8.0-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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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较齐全,方法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7.0-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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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基本齐全,方法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6.0-7.0分; |
|||||
服务承诺 |
10分 |
服务承诺措施全面、合理,体系完备,得8.0-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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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较全面、较合理,体系较完备,得7.0-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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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基本合理,服务体系基本完备,得6.0-7.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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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主要人员 |
15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9分。 |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 1、近5年内(2020年2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承担过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或被征收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审核认定表工作的项目负责人的得3分,本条满分为3分。 2、近5年(2020年2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承担过1项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工作的项目负责人的得3分,本条满分为3分。 注:(1)1与2评审满分为6分。 (2)如投标人所附业绩中同时包括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或被征收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审核认定表;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工作内容,可视为同时满足多项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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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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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其他因素 |
25分 |
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5分。 |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 1、近5年内(2020年2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一项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或被征收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审核认定表业绩得2.5分,本条满分为5分。 2、近5年内(2020年2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一项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工作业绩得2.5分,本条满分为5分。 注:(1)1与2评审满分为10分。 (2)如投标人所附业绩中同时包括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或被征收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审核认定表;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工作内容,可视为同时满足多项业绩要求。 |
注:1、各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投标人该项得分以各评委打分平均值计算所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各评分因素得分一般不应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评审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