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项目先行用地组卷及先行使用林地审查意见报批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项目先行用地组卷及先行使用林地审查意见报批技术服务,项目业主为沧州雄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采购人为沧州雄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项目先行用地组卷及先行使用林地审查意见报批技术服务
(二)项目编号:HXZB-XG-JSFW-2025-001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该项目途径沧州市青县、沧县、渤海新区黄骅市。路线起自青县新兴镇马辛庄村东,与曲港高速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顺接,向东穿越黑龙港河、京沪高速、京沪高铁、南运河、京沪铁路、黄万铁路、长深高速、秦滨高速后,终于刘家堡村西,设置端口收费站,与国道G228相接。
项目路线全长约84.2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全线设置特大桥1座,大桥10座,分离式立交20座,互通立交7座(含枢纽立交2座),收费站6处(含端口收费站1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监控通讯中心1处。新建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采购范围: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项目先行用地组卷及先行使用林地审查意见报批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二)服务周期:合同生效且甲方提供资料齐全后,60天完成采购需求所列全部工作内容。
(三)项目地点:沧州市青县、沧县、渤海新区黄骅市。
(四)最高限价:96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二)具有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土地组卷工作业绩。
(四)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时查询结果为准。
(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5年2月6日至 2025年 2月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沧州办事处(沧州市九河西路运河小区物业楼二楼)获取采购文件。
(三)采购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14:00。
(二)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地点: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到并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地点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沧州办事处(沧州市九河西路运河小区物业楼二楼205会议室)
(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2月11日14:00
(四)开启响应文件地点: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沧州办事处(沧州市九河西路运河小区物业楼二楼205会议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到并提交响应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 沧州曲港高速官网(http://www.czqggs.com/) 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刘先生
(二)联系电话:0317-5589399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人名称:沧州雄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沧东经济开发区科创中心532室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网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玉阳、白春慧、常泳波
联系方式:0317-2080151
附件 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申请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其相关申请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