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50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50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曲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项目公司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曲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河间市。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沧州市肃宁县师素镇南王村西北曲港高速公路扈家营枢纽互通(完善枢纽北京、衡水往返沧州方向)与曲港高速公路保定段顺接,止于沧州市青县新兴镇马辛庄村东与京台高速交叉(枢纽互通)并预留东延条件,路线全长约 96.46km。为配合高速公路建设,需对高速公路沿线电力设施进行迁改,其中改造500kV电力线路2处。
主要建设内容为:
(1)河间市段
a. 500kV瀛沧I线:
位于河间市韩别村东侧与在建曲港高速交叉,跨越档塔号瀛沧 I 线 105#- 瀛沧 I 线 106#。拆除原瀛沧 I 线 104#至 107#段铁塔,在原 104#塔小号侧约 100m 处新建一基耐张塔,采用“耐-直-直-耐”的形式跨越曲港高速,在原 107#塔大号侧约 50m 处新建一基耐张塔,然后接至原线路。新建段导地线需重新架设,跨越高速段线路按三跨要求执行。新建段范围起自瀛沧 I 线新 104#塔,止于新建新 107+2#塔。
b. 500kV瀛沧II线:
位于河间市刘石槽村北侧与在建曲港高速交叉,跨越档塔号瀛沧 II 线 97#-瀛沧 II 线 98#。拆除原瀛沧 II 线 94#至 100#段铁塔,在原 96#塔小号侧新建一基耐张塔,左转至在建曲港高速北侧新建一基耐张塔,然后采用“耐-直-耐”的形式跨越曲港高速,在原 98#塔大号侧新建的一基耐张塔接至原线路。新建段导地线需重新架设,跨越高速段线路按三跨要求执行。新建段范围起自瀛沧 II 线原 96#小号侧新建耐张塔,止于瀛沧 II 线原 98#大号侧新建耐张塔,新建段路径长度为 1.36km;新建段与原线路导地线需重新架设,路径长度 0.8km;线路迁改完成后,路径长度与原线路相同。将原 96#至原 98#段铁塔拆 ,拆除长度 1.08km。
2.1.3计划工期:本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瀛沧I线)预计开工时间2023年7月,计划工期2个月,二期(瀛沧II线)预计开工时间2024年4月,计划工期2个月。具体可根据电力管理部门停电检修期调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直至新线路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具备切改条件;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500kV线路电力迁改工程的勘察、设计 (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 、工程管理(包括为配合工程实施的检测、保电等必要措施工作)、建安施工、交竣工验收、线路本体移交、临时线过渡工程全部工作过程,包括改造线路旧路径拆除、废旧物资运输及处理和征拆赔补、塔基征地、临时占地、靑苗赔偿、线路通道的清理及拆除、施工便道、与第三方的协调以及附属工程等与征地拆迁相关的全部工作。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条件:满足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3.1.2业绩要求: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0年6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时,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0年6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多于3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一级资质;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7日上午09:00至2023年6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但须在开标时间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沧州曲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
czqggs.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曲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瀛州路街道团结大街16号
电话:0317-5589933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电话:0311-69052002
联系人:蒋先生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2023年6月7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4.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一级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一级资质;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8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同时具备:近5年(2018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工程施工业绩;近5年(2018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近1年(2022年6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电力线路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电力线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备注 |
项目经理 | 1 |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近5年(2018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至少担任过1项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者近5年(2018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至少担任过1项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者近5年(2018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至少担任过1项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办法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进行“导出”操作,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其他 |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
分包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承包人实施计划:25分项目管理机构:10分技术能力:15分投标报价:5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3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1) | 承包人实施计划(25分)(暗标) | 总体设计方案(7分) | 总体设计方案符合当地实际情况,设计方案科学、合理 | 5.6-7.0 | |
较科学合理 | 4.2-5.6 | ||||
一般 | 4.2 | ||||
施工方案(7分) | 科学合理 | 5.6-7.0 | |||
较科学合理 | 4.2-5.6 | ||||
一般 | 4.2 | ||||
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3分) | 科学合理 | 2.4-3.0 | |||
较科学合理 | 1.8-2.4 | ||||
一般 | 1.8 | ||||
质量管理(3分) | 科学合理 | 2.4-3.0 | |||
较科学合理 | 1.8-2.4 | ||||
一般 | 1.8 | ||||
安全管理(3分) | 科学合理 | 2.4-3.0 | |||
较科学合理 | 1.8-2.4 | ||||
一般 | 1.8 | ||||
环保及文明施工(2分) | 科学合理 | 1.6-2.0 | |||
较科学合理 | 1.2-1.6 | ||||
一般 | 1.2 | ||||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10分) | 项目经理(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6分; | ||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得4分,最高得4分。 | |||||
2.2.4(3) | 技术能力(15分) | 类似工程业绩(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9分; | ||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加3分,最高得6分。或者: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施工图设计业绩,加1分,最高加2分;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施工业绩,加2分,最高加4分。 | |||||
2.2.4(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得分(5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50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1。 |
注:1、评分因素所列项目存在缺项的,则该项计0分。
2、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